1、录取控制线由我院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成绩和报考人数进行确定。
2、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考生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报考理工科类专业的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报考管理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特征分进行排序后由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