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严格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1、初试、复试总成绩权重分配:初试总成绩占50%,复试总成绩占50% 。
2、录取总成绩合成: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总成绩×50%。
3、录取办法:对复试总成绩及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所报考专业的录取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2019年首都师范大学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招生计划和复试比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