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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残疾人单独录取原则

2019年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残疾人单独招生考试招生简章录取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6 17:48:00 解决时间:2018-12-24 12:45

满意答案

五、录取原则

1.学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

学校依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名考生的专业志愿逐一进行检索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检索录取完所有考生后,对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我校规定科目顺序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规定科目顺序为语文、英语、数学。

2.计分办法:

(1)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综合分=五门考试科目成绩总和;

(2)手语翻译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音乐学专业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综合分=文化课总分*80%+面试总分*20%;

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请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发送报到确认单至我校,否则视为本人放弃录取资格。

3.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我校于八月上旬签发录取通知书并寄发给考生。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2-24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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