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需提供两份)
1.港澳学生
(1)《报名表》,并亲笔签名。
(2)香港/澳门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仅供审核,复印件作为报名材料附件提交,下同)。
(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往届高中毕业考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中学开具的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中学开具的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高一到高三上学期的成绩单原件)。
2.台湾学生
(1)《报名表》,并亲笔签名。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同港澳学生的(4)(5)。
3.华侨学生
(1)《报名表》,并亲笔签名。
(2)学生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含基本资料页、签证页及出入境章)。
(3)与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法律关系的证明文书(如考生父母均已离世,须出具考生父母华侨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法律材料)。
(4)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证,及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本人及其父母一方获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时间及两年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或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的连续时间及5年以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
若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须出示同我国和其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的居留权认证,和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开具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取得居留权的时间)。
(5)由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生本人及父母一方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的出入境记录原件,《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必须能体现出符合报名要求的侨居时间。
(6)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及各学年成绩单,需经我驻外使领馆公证或认证,若为非中文或英文版本,需翻译成中文或英文。
4.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
(1)《报名表》,并亲笔签名。
(2)外籍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交复印件(含基本资料页、近一次的中国签证页及出入境章)。
(3)出生地为中国境内者,提供由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近四年内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含出入境时间,停留地点,停留时间)。
(4)在国外出生者,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需翻译成中文。
(5)同港澳学生的(4)(5)。
注意事项:
1.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护照有效期应大于2019年入学报到日一年以上。如发现证照有疑义,将提交公安部门或相关签发部门进行认定,对涉嫌造假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报名一经确认,所有数据(包括选报学校、学科)不予修改,所交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3.学历证明和中学成绩单若为外文,须同时附上经中国大陆公证机关公证的中文翻译件;如学历证明为海外学校(不含港澳台),需提供中国驻外大使馆公证认证。
500元人民币/人,华侨大学报名点采用银联POS机刷卡收费,不收现金,请考生自备“银联”标识的信用卡或借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