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委员会确定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和技能测试控制分数线,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单招计划和单招专业,择优录取考生。
1、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300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180分的不予录取。
2、文化满分为30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50分。
3、专业技能测试分比例占70%,文化成绩比例占30%。考生录取成绩由专业技能测试分*70%+文化成绩*30%组成。
4、学院根据考生录取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