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核内容:
考生均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文化测试。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测试的命题、考试和评卷等组织工作。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各科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考生根据其高考报名时的外语科目语种参加相应外语科目测试。
2.考核时间和地点:
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测试安排在3月18日进行,由各市招办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院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