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已全部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实施。为确保我省学考信息系统中学籍数据的实时、准确和完整,实现“人籍一致”要求,从今年起,我省学考信息系统将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实时数据对接。报名期间,学考信息系统通过采集学生身份证号,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我省2017级普通高中学籍数据进行实时比对。如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没有对应的我省2017级普通高中学籍,则不符合“人籍一致”规定,无法实现正常报名。
2.各报名中学须在报名开始前,认真核实确认本校学生的学籍信息,对于符合招生和学籍管理政策但暂时没有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取得我省2017级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所在学校必须及时向学籍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好学籍相关手续,确保学生“人籍一致”,如期正常报名。
3.确因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技术原因导致学籍办理迟滞的,由学校提出申请,主管学籍部门审核,市州学籍管理部门复核确认后于3月20日前将汇总名单上报省级学籍管理部门备案,再另行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结束后,各中学要认真清理、比对本校在籍学生的报名情况,做到应报尽报;对于有学籍信息而未报名的情况,要打印名册并逐一注明原因,逐级上报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需核实情况,并于3月31日前向我院作出书面说明。
5.报名结束后,我院将对数据进行集中比对,并将异常情况汇总上报至省级学籍管理部门进行对比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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