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初试及复试成绩和各专业招生规模,按照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录取名单。(总分为600分,其中初试满分300分,复试满分300分)
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初试成绩总分的高低,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依据专业基础课成绩的高低,确定是否录取。
由导师组落实各专业导师招生计划、专业定向生招收计划,各专业内导师定向生招收计划可在本专业内适当调整,但不得超过本专业定向生招生限额。
已招收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制博士研究生名额纳入该博士研究生导师及所在学科专业的招生名额。
2019年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