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我校录取并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按学校相关规定,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师范大学相关科类的学士学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