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院根据当年度上级部门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数量分配办法,计算分配各学院招生计划数,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下达给各招生学院。各学院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数,统筹考虑学院内学位点建设情况、导师数、科研项目、生源情况等来分配本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报研究生院审查后公布。
(二)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复试基本要求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并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学院分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各专业计算复试考生人数时,应将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扣除该专业接收的推免生数后,再按相应的复试比例计算。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应积极做好调剂工作。
(三)享受国家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高项加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指标单列。
(四)实际参加复试人数比例超过(含)1:1.3的全日制学科专业不得再组织下一轮复试工作。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不满时,可组织再次复试,但须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第一轮实际复试比例低于1:1.3的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在未招满的情况下,可再次组织复试,如尚有一志愿合格生源,须按照复试基本要求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优先选择一志愿考生参加第二轮复试。
(六)各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上报复试名单,并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答案来源于:2019年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019年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确定复试名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