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2)已被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低录取控制线上一定分值(上海市25分,浙江省40分)时,岐黄国医计划认定考生高考成绩享受30分加分进行专业录取,杏林英才计划认定考生高考成绩享受15分加分进行专业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低录取控制线上一定分值(上海市15分至25分,浙江省20分至40分)时,我校予以录取至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
注:
答案来源于:2019年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019年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非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