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招生简章及各培养单位招生办法,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考生须提前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学位、学历、学籍信息,上述信息存疑者应至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存疑但未按规定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者,不予录取。
2.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4.对在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将其作弊情况通报所在单位,我校将不允许其参加下一年度的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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