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加奖学金评定。延期毕业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二)其他注意事项参见《招生说明》。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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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ft.***.cn//)。有关研究生招生报考、成绩发布、复试方案、政审调档及录取等信息随时在我校网站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中发布,不予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2288344
财政税务学院税务硕士招生联系方式:010-62288617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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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 三年 | -- |
税务 |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 -- | -- |
税务 | 鲁中职业学院 | -- | -- |
税务 | 黑龙江省双星计算机职业技术学校 | -- | -- |
税务 | 石家庄经济信息中等专业学校 | -- | -- |
税务 | 石家庄经济信息中等专业学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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