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院、纪委、监察处、学生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各招生学院(含研究院、中心,以下简称学院)负责人组成。其工作职责和要求是:
1. 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方针、政策与规定。
2. 制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3. 统筹和协调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开展,建立
复试组织机构,组织召开学校层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并进行相关培训,指导各学院建立健全复试工作相关办法。
4. 统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调整。
5. 以纪委、监察处为主体成立督查组,全程监督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关键环节,并进行复试录取监督和申诉调查复议。
(二)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和资格审查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并对本院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组长由本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并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工作组成员由相关专业的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等组成,不少于5人。资格审查工作组成员由学院负责学生
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和教师构成,不少于3人。
复试考生较多的专业或专业较多的学院可成立若干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和成员由本学院复试工作组确定(成员资格和人数要求同复试工作组)。
1. 复试工作组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1) 统一领导和部署本学院复试工作,准确执行上级政策要求,有序组织复试工作。
(2) 按照学校要求制定本学院学硕和专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规范执行。
(3) 负责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
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有关复试原则、政策、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规范其工作行为。
(4) 分别制定学硕和专硕的“专业潜质面试考核指标体系”,并据此建立题库。
(5) 负责组织建立外语听说测试题库。
(6) 负责组织考生的知识成就评定、专业潜质面试和外语听说测试工作。
(7) 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试题的难易程度、考试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要明确、统一,以保证整个考试过程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外语听说测试复试组成员不少于2 名教师。专业潜质面试和外语听说测试要求全程录像录音备查。
(8) 负责组织填写《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潜质面试记录》和《外语听说测试记录》,并须当场评出考生的专业潜质面试成绩和外语听说测试成绩。
(9) 负责专业能力笔试的阅卷工作。
(10) 负责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以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专硕考生的政治理论加试命题、组考和阅卷等工作。
(11) 负责填报考生专业潜质面试成绩、外语听说测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以及政治理论加试成绩。
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适用本条(1)、(2)、(3
(5)、(7)、(10),其他由所在学院制定工商管理硕士和
公共管理硕士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报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2. 资格审查工作组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1) 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执行资格审查要求,对于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准予复试。
(2) 负责建立考生个人复试档案,包括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和各项复试考试材料,以备核查和存档。
2018年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统筹和协调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开展,建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