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学院发放《复试通知书》,考生据此参加各项复试。
(二)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对于报考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验,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
2018年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安排考生填写完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知识成就评定表》及表中要求所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学院留存),此表为考生复试“知识成就评定”项的评分依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