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中,我院将严格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重庆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暂行)》(重大校〔2014〕381号)、《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7〕36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德、智、体、能、勤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所有参与推免生接收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学院将严肃查处。对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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