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后按初试和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排名及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名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录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各领域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根据总成绩,按一志愿、调剂志愿分别提出拟录取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领域拟录取意见,参照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严格依据考生总成绩在相应专业(领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
4.公示期内,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异议申请,由招生办和各领域按照复试分工给予答复解释。核实后确有问题者,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凡复试期间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录取后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予以退学处理。
浙江万里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三日
2018年浙江万里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统筹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