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学院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浙江理工大学服装学院
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学〔2004〕27号)文件精神,外语听力测试从初试中取消,统一纳入到复试工作中进行,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服装学院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浙江理工大学服装学院
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学〔2004〕27号)文件精神,外语听力测试从初试中取消,统一纳入到复试工作中进行,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目的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是测试考生是否能听懂考试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外语表达自已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它从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语言能力。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是测试考生是否能听懂考试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外语表达自已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它从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语言能力。
二、具体要求
各学科应安排外语听力和口语较强的教师参加测试工作,组成听力及口语测试小组,每个小组由2-3人组成,对每个考生单独进行听力及口语测试,并当场给出成绩,考生后成绩为该测试小组所有主考教师给定成绩的平均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为保证听力及口语测试的公正性,考试必须全过程视频录像,录像设备由各学科自行准备。
各学科应安排外语听力和口语较强的教师参加测试工作,组成听力及口语测试小组,每个小组由2-3人组成,对每个考生单独进行听力及口语测试,并当场给出成绩,考生后成绩为该测试小组所有主考教师给定成绩的平均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为保证听力及口语测试的公正性,考试必须全过程视频录像,录像设备由各学科自行准备。
三、考试形式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三个部分: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三个部分:
1.主考教师就考生的背景提问,考生做简要回答;
2.考生听一段约2-3分钟的录音后,就相关内容陈述个人观点;
3.主考教师就考生发言提问,双方进行交谈。
四、评分标准及等级
对考生外语听力及口语的测试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评分:
对考生外语听力及口语的测试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评分:
2018年浙江理工大学服装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本办法由浙江理工大学服装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浙江省教育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