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需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立即取消其申请或学习资格。
2、招生过程中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者,核减直至取消其下两个年度招生名额。
3、友情提示:本院博士生招生名额用于硕博连读、对外统一招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等,申请者应先与拟申请的导师取得联系,征得导师建议后,再决定是否申请。
4、所有申请者必须向学院递交材料,经过初审,符合条件者才能进入复试。如果申请人未达到申请条件1,需要初审专家小组确定是否同意参加考试。考试通过者进入复试。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参加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5、本办法由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为准。
2018年浙江大学生科院博士招生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其它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