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和学校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分别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的“报考资格审查表”(下载附件1)
2、《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浙江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表》(下载附件2)。
3、本人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总结及未来工作设想报告(5000字左右)。
4、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复试时须提交加盖就读学校公章原件)。
5、英语水平相关证明。
6、相关科研成果证明或参与课题证明,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7、高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8、两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者)的专家推荐信(附件3)。
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由学校相关单位组成工作小组进行初审,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的名单,通过初审的名单将于3月5日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上公布。
2018年浙江大学高校辅导员在职博士研究生递交材料和初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