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学分,可获得国家承认、教育部统一注册的毕业证书(本科学生需要通过公共课统考且毕业论文合格)。
2、符合北京语言大学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北京语言大学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北京语言大学新师大学习中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董老师0991-4332568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楼403办公室
2018年新疆师范大学网院学习中心秋季学历与学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