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渭职院发〔2018〕29号)文件的要求,对五年制中职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议认定。各二级学院成立认定工作小组和民主评议小组,并对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进行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认定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二级学院认定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认定标准与条件及认定程序,严格按照以上文件规定进行,二级学院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材料包括:《渭南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认定表》(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不再提供《中职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学生提供的有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低保证、下岗证、残疾证、医院诊断证明和费用结算单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个人困难材料按上述顺序进行装订。
除涉农专业外,非涉农专业中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城市户口免学费资助。
2018年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秋季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评议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