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追究制度
各复试工作小组对所在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监督制度
督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监察。
(三)信息公示制度
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实施细则、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在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公示期不少于10天。
(四)复议制度
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二级学院受理的投诉和申诉应及时报纪委办公室和学科与研究生处,并在一周内予以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2018年山东交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制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