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2、对在高职单招考试中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3、对在高职单招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018年南昌理工学院高职专科单独违规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