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总分分值240分,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含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
2.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
专业课笔试按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出1套试卷,题目内容为新闻传播学科当前所关注或研究的热点问题,学术型与专业型考生参加同1套试卷考试,复试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
3.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140分。
专业综合面试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专业综合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考生复试前复试小组须检查考生的身份证和准考证(或资格审查合格证),核实考生的身份(由各复试小组的秘书负责)。
专业综合面试由新闻传播专业综合测试和外语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新闻传播专业测试分两个组进行,即学术硕士组和专业硕士组;外语测试由一个组进行。
每个面试小组的考生按报名先后确定复试顺序号,再按顺序号依次从复试试题库中抽取1道题目(后一位在前一位作答时抽题),准备8-12分钟,然后进场作答。考生完成外语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之后,再依次参加专业综合知识素质能力测试。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心理健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心理健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及心理健康,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素质、人格素质等方面;评定依据为在读大学或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以及心理健康证明材料。
5.复试要求
(1)复试工作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进行。
(2)学院复试的具体办法与程序在统一规定的复试日期之前公布。
(3)复试过程必须规范操作,切实做好试题保密、复试现场记录及保存等工作,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院复试监督小组参与本院复试监督工作,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4)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6.评分标准
(1)复试专业课笔试评分标准按各试题对应的答案或评分标准执行。
(2)专业综合面试由专业综合测试和外语测试两部分组成。
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20分,其中大学阶段学习综合表现、学习成绩、获奖证书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专业型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还包括业务能力与工作经历)等占40分;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占70分;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占10分。
外语测试评分从外语听力、外语口语以及专业外语等几个方面评判,满分20分,其中托福成绩、雅思成绩、以及大学英语本科毕业等将作为重要评分依据,凡获得托福100分及以上、雅思7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八级证书者,其外语测试成绩可获满分。
(3)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心理健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