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后阶段档案由博士后人员所在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归档、管理和转递,无人事管理权限或军队系统的设站单位可委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档案进行管理和转递。
2.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相应管理职责内涉及博士后人员研究经历、工作派遣及户口迁落等重要材料的管理工作。
2018年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后办事管理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