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在站时间一般为2至4年,短在站时间21月。设站单位可根据研究项目需要适当延长在站时间,但总在站时间长不得超过6年。
※外籍博士后人员在站时间可视情况适当缩短,在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两年内累计满12个月的,经设站单位同意可以出站。
2018年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后办事超期在站及提前出站办理流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