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采用“志愿清”原则录取考生。
我院将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办理录取手续。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通知书于2018年8月与统招考生同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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