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成立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
3.在学校和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4.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需要回避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5.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017年郑州轻工业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30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