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内考生须选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并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和相应的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科目测试,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江苏省外考生按生源地相关政策执行。
2.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等级以上的高水平运动员按公办本科普通类第一批次院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方可享受对应高水平运动员优录政策。
⑴体育专项测试为“优秀”等级的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其所属科类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我校向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机构提交录取申请,经核准后按考生的所属科类及高考志愿决定是否录取。我校公示的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30%。
⑵体育专项测试为“合格”等级的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根据校高水平运动队组队和建设发展需要及国家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政策规定,按照考生的运动成绩和文化成绩择优按其专业志愿报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
⑶对备战和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的运动员,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⑷未经省级教育考试院、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当年的政策为准,将不低于当地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线。
2017年扬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化统一考试及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