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申请免考的不同情况,应分别提供以下免考材料:
已毕业的生提供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或毕业生学籍表(复印件)或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
未毕业的生提供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加盖当地办红印的学籍表。
外省转入考生提供转免考介绍信或证明(复印件)。
非生提供毕业证(未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的毕业证应附学历认证报告)或肄业证、结业证、退学证(附学校证明)、原学校所学课程合格成绩的学籍档案等有效证明材料。考生提供的学籍档案或课程成绩的有效性认定,以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原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材料为准。材料必须注明:“此材料确系xxx人事档案或学校学籍档案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红印),若学籍材料复印件有数张,则每张均应有考生的姓名或由复印单位盖章(红印),经办人签名。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在校生,出示在校学生证,提供在校生所在普通高校高考录取名册、在校学习必修课成绩册。
持有非学历证书者,出示由教育部颁发的相应非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17年西华大学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生申请课程免考需提供能证明已学课程取得合格成绩的正式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