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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水师范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及优惠政策

2017年天水师范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录取及优惠政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28 21:09:00 解决时间:2017-05-19 13:29

满意答案

七、录取及优惠政策

1、学校根据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经复试和思想政治审核后,根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发给考生《天水师范学院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优秀、且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按比例享受优秀生源奖学金。

3、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教育硕士可以申请“助学、助管、助研、学生辅导员”三助一辅岗位,获批“三助一辅”岗位并履行相应义务的学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岗位津贴。

4、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比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全部)、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国家其它相关奖助政策。

  ??????????? 2017-05-19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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