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续借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n/),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导出并打印《申请表》后,在7月下旬和8月上中旬(双休除外,具体时间见各级学生资助网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告),由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一份(无需加盖公章)到当地资助中心现场签合同。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本科毕业后考取研究生再申请贷款的,因就学信息发生变化,需先在系统中提出就学信息变更与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后,再申请办理续贷手续。
(2)新办贷款学生(以前未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n/),填写申请,从系统内导出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在8月中下旬到9月初(双休除外,具体时间见各级学生资助网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告),加盖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一个公章(不需要加盖高校公章,也不需要到县级民政部门盖章),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证如遗失,由学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原件代替)、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原件,共同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如需要其他材料,会在贷款办理前提前告知,见省、县级资助中心统一通知规定。)
首次申请贷款学生提前熟悉有关贷款知识,贷款现场有可能对贷款知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一般在办理现场可以查看)。
2017年三峡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湖北省内在校学生,根据“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程序及材料准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