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查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并取得吉林省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者,由学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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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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