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河南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3〕282号)、《河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发〔2017〕252号)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评审,严格执行评审程序,严把评审质量。
2.严格按照评审日程安排进行评审,对于单位内公示期间学生提出的异议和申诉,各单位评审委员会需召开会议进行审议,并及时向学生答复评审委员会的复审意见。对于没有按照文件和通知要求进行评审,在学校公示期间学生或老师提出的异议将由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相关规定做出裁决。
附件:
2017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河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
附件:2017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
2017年河南大学开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第一阶段评审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