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招考
1.初试
考试时间:2017年4月8日
考试地点:湖南大学南校区
初试科目:两门专业课。
专业课的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学校不统一指定专业课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复习资料,不提供历年试题。
2.复试
时间:2017年4月8日—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学院安排。
复试费:120元/人,支付方式:网上支付。
资格复审在复试阶段进行,由学院进行复审。经学院复审合格后,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复试。凡未经过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的学术水平考查、外国语能力测试、材料评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学术水平考查和外国语能力测试
学院的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材料评价
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材料评价结论是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要求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二)直接攻博生的考核办法参见《湖南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章》。
(三)硕博连读生的考核办法参见《湖南大学2017年硕博连读生选拔通知》。
(四)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考核办法参见《湖南大学2017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通知》及各学院的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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