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教育厅将500名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作为定向招生纳入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对参加高考统一录取的考生,单列志愿、单独划线、提前录取。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定向县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区域可按照贵州省统计局2015年统计用区域代码及城乡划分代码(《贵州省2016年普通高考专项计划招生农村区域目录》)确认;也可按2015年6月1日(不含6月1日)前,贵州省公安机关登记的农业户口为标准确认。
(三)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招生录取由省招生考试院具体负责。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招生按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面向定向所在县农村区域生源,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省本科二批录取分数。如定向县生源不足,可在同批次面向定向县所在市(州)生源中补增。招生计划仍然不足的县,可在同批次面向全省生源中补增。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根据录取院校提供的拟录取名单,在定向所在县的生源中,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省今年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分配到各县的计划数,将拟录取的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具体分配到各县(市、区、特区)。
(四)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提供的录取考生分县名单,通知并督促被本校录取的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务必在本批次录取规定的时间与定向县(市、区、特区)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就业协议书(见附件2)。如有学生不愿就读,学校必须告知学生书写自愿放弃本项目培养申请书并签字,学校凭其申请书为其退档。
(五)各县(市、区、特区)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提供的录取考生分县名单,在本科层次医学生招生录取期间安排专人与前来签订协议书的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协议书一式五份,县卫生计生局一份,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份,学生本人一份,其余两份由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邮寄或带到拟录取的医学院校。
(六)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学院和贵阳中医学院在收到本校拟录取考生的就业协议书后,电话通知考生已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按照考生电子档案中邮件地址邮寄给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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