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投档原则和比例

2017年关于做好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投档原则和比例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3 03:48:00 解决时间:2018-03-25 05:31

满意答案

四、投档原则和比例

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录取投档实行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相结合的投档原则,分两次录取。第一次录取分两次投档,第二次录取为征集志愿录取。

(一)第一次录取

1.第一次投档

第一次投档实行“志愿优先”。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依据高职院校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招生执行计划总数,按考生第一志愿,以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总分相同按考生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投档,由高职院校择优录取。

第二次投档实行“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第一次投档完成录取后,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2010〕3号)的规定,按考生投档分数和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第二至第十院校志愿,依据高职院校剩余招生执行计划数,以1:1比例投档,由高职院校择优录取。

2.第二次投档

(二)第二次录取(征集志愿录取)

  ??????????? 2018-03-25 05:31

类似问题答案

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投档原则和比例
四、投档原则和比例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录取投档实行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相结合的投档原则,分两次录取。第一次录取分两次投档,第二次录取为征集志愿录取。(一)第一次录取1.第一次投档第一次投档实行“志愿优先”。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依据高职院校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招生执行计划总数,按考生第一志愿,以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总分相同按考生投档排位从高(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粤招〔2017〕3号)投档原则和比例
四、投档原则和比例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录取投档实行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相结合的投档原则,分两次录取。第一次录取分两次投档,第二次录取为征集志愿录取。(一)第一次录取1.第一次投档第一次投档实行“志愿优先”。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依据高职院校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招生执行计划总数,按考生第一志愿,以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总分相同按考生投档排位从高(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粤招〔〕3号)投档原则和比例
四、投档原则和比例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录取投档实行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相结合的投档原则,分两次录取。第一次录取分两次投档,第二次录取为征集志愿录取。(一)第一次录取1.第一次投档第一次投档实行“志愿优先”。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依据高职院校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招生执行计划总数,按考生第一志愿,以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总分相同按考生投档排位从高(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录取投档原则和比例
(二)录取投档原则和比例高职院校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关于印发&lt;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gt;的通知》(粤招〔2010〕3号)的规定,依据高职院校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招生执行计划总数,按1:1比例根据考生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投档,由高职院校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如高职院校未完生计划,省招办组(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投档原则和比例
四、投档原则和比例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录取投档实行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相结合的投档原则,分两次录取。第一次录取分两次投档,第二次录取为征集志愿录取。(一)第一次录取1.第一次投档第一次投档实行“志愿优先”。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依据高职院校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招生执行计划总数,按考生第一志愿,以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总分相同按考生投档排位从高(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是按照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相结合的投档原则,分两次录取
二是按照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相结合的投档原则,分两次录取。其中第一次录取分两次投档:第一次投档实行志愿优先,按考生第一志愿,以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总分相同则按考生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投档,由高职院校择优录取;第二次投档实行“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第一次投档完成录取后,按考生投档分数和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第二至第十院校志愿,依据高职院校剩余招生执行计划数,(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录取投档原则和比例
(二)录取投档原则和比例“依学考成绩录取”所有科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关于印发&lt;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gt;的通知》(粤招〔2010〕3号)的规定,依据高职(专科)院校各科类招生执行计划,分别按1:1比例根据考生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投档,由高职(专科)院校择优录取。投档时,根据考生投档排位情况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志(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艺体类招生专业,考生学考成绩以及术科统一考试成绩(下称术科统考成绩),作为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投档时依据考生学考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成绩当年有效
2.艺体类招生专业,考生学考成绩以及术科统一考试成绩(下称术科统考成绩),作为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投档时依据考生学考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成绩当年有效。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和舞蹈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1.5×60%。编导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60%+术科(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