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及外语能力、学术水平的考查。
①思想品德考核。
招生单位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为30分。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合格线为不低于15分(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少民计划”、“高校辅导员”、“对口支援”计划合格线为不低于12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③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综合能力面试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考生终总成绩=初试两门专业课成绩+复试成绩
3.考生是否跨学科由各单位在资格审查时认定。跨学科且需加试的,在复试中应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科目严格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所有笔试考场(含“申请-考核”制单位)须按标准化考场安排与管理,应张贴考号,按10至15个考生配备一名监考人员,每个考场至少配备两名监考人员,并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
5.复试全程做好现场记录,坚决防止个别导师或个别工作人员干预复试录取结果。复试、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各单位应严格做好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笔试试卷须密封后评阅。
6.考生复试相关材料由各单位(含“申请-考核”制单位)自行保存备查。录取考生的复试情况登记表(“申请-考核”登记表)、笔试试卷及录音录像资料等材料由各单位保存至考生毕业离校为止,未被录取考生的材料由各单位保存一年。
2017年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内容、分值及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