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各专业招生计划一栏表》中列出的计划数为核准后的招生计划。各学院在学术型学位总计划数不变的情况下,可调整使用各学术型学位计划;在保持专业学位总计划数不变的情况下,可调整使用各专业学位计划。复试录取总人数(含推免生)不得超出总计划数。复试比例一般不小于1.2:1,不超过1.5:1,生源质量较好,生源充足的学院可以略有提高,但不得高于2:1。
各学科(专业)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外语成绩未达到学院(专业)要求的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即笔试或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或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16年新疆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