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工作在学院党政领导下,由招生工作委员会指导,招生就业处统筹,教学系部与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全员参与。
(二)招生工作委员会设宣传一组、宣传二组、测试组、录取组、纪检组、报到组共六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分管院领导指导和招生就业处统筹协调下开展工作。
1.宣传一组:负责学院形象、品牌、特色的宣传工作;负责学院网站的更新;指导和督促各系、各部门网页更新;校区宣传栏更新。
2.宣传二组:负责招生简章等宣传材料的编印;负责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招生考试报(报考指南)、学院招生信息网、手机网站等渠道的宣传工作;负责院招生办QQ、招生微信平台等的咨询工作;负责招生宣传人员的培训工作。
3.测试组:组织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负责测试成绩录入、汇总等工作。
4.录取组:负责考生报名、准考证发放、考生录取、新生注册、录取备案、通知书邮寄等工作。
5.纪检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阳光招生政策的执行与落实。
6.报到组:负责综合评价新生报到入学的接待工作,做好新生未在校期间系列校园文化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及联络工作。
(三)各系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系部承担的招生工作任务。
(四)职能部门按照承担的招生工作职责做好招生相关工作,并积极动员和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与相关系部一道开展招生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