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困难家庭学生助学金资助对象
(1)父母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遇到特殊灾难的困难家庭学生。
(2)学生本人因病、因伤后,因医疗费支出过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
(3)其他需要资助的困难家庭学生。
(4)在校内实习的学生。
2.困难家庭学生助学金申报条件
(1)能取得低学分;无旷课现象;无严重违纪现象,受到严重警告以上校级校规处分的。
3.评审办法
凡符合困难家庭学生助学金资助对象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初审后,填写《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助学申请表》,并附居(村)委会、街道(镇)、父母单位提供证明材料或有关医院证明和医疗病历或其他证明材料,由班主任统一汇总上报到学生处,学生处对上报对象进行调查、审核后,报助学奖学评定委员会领导小组批准,按学生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金额。
2016年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学生助学奖学金评选困难助学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