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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录取原则

2016年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录取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4-02 10:46:12 解决时间:2017-05-22 13:14

满意答案

三、复试录取原则

1.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和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因招生计划不能相互调用,故分别进行复试和录取工作。

2.根据我校一志愿上线人数,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将直接采用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专业学位类)》A类分数标准,不再另设校内复试分数线。

3.一志愿上线考生的复试为合格复试,复试合格即可录取。调剂考生数量如不超出招生计划,也为合格复试;超出招生计划150%的,则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差额复试。

4.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

  ??????????? 2017-05-22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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