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俭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
(四)申请国(境)内外学习、交流和深造的机会;
(五)申请心理健康、就业、创业等指导与服务;
(六)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院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及考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七)对学院给于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向学院、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对学院、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016年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学生享有下列权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