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新生入学复查,不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二)在校学习期间,经甲方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认定,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
(三)在校学习期间或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甲方或丙方认可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指定医院确认,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小学教师职业。
2016年福建省免费师范生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甲方或丙方认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终止本协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