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推免生(国家有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除外)均享有自主选择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权利。
2.学校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社会和考生公布接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3.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含专项计划)都要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上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和网上支付报名费。
4.我校依据科学选拔、公平竞争的原则认真组织考核,审核信息、确定复试名单、发放复试通知、组织考核、发放待录取通知、公示拟录取名单。
5.推免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并参加招生单位的考核,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未确认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我校的拟录取资格。
6.拟录取推免生不需要再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7.研究生支教团等专项计划须经接收学院(系)复试并同意接收。
8.我校将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省招办进行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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