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院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以及综合考虑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科研成果与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结果以适当形式公示。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我院确定的拟录取名单须经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给考生本人。被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我院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我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除外),取消入学资格。
2015年中央戏剧学院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