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必须按照相关学院要求按时报到,考生报到后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是对考生学历、学位、工作年限及身份的再次确认,对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一)资格复审
达到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携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可登录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在职联考报名平台下载)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复印)。工程硕士考生还需提供《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考生可链接下载)。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其《资格审查表》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地址:如安街56号省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老楼518室)审查盖章;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考生,其《资格审查表》须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政法和狱政系统需到省级主管部门盖章(即法院系统为省高院、检察系统为省检察院、公安系统为省公安厅、监狱系统为省司法厅),其他部门的考生由本单位审查盖章。
特别提醒:
验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如有疑问,可要求考生提供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方式如下:
①考生根据“在线验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n/xlcx/rhsq.jsp)介绍的在线验证办法进行验证。验证成功后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若考生在学历线验证不成功,请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指定的代理机构(见:http://www.***.cn/xlrz/ct02.shtml)办理学历认证,取得学历认证报告。
(二)复试内容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复试考察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知识和外语能力测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是研究生层次的高等教育,同时它又是注重实践应用的专业学位硕士教育,它的对象是各生产工作第一线的实际工作者。因此,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复试考察一定要结合考生的这些基本特点,注重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尤其注重考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评分办法
各培养单位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复试办法和复试标准,做到程序公正、标准统一、操作规范,以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专业综合知识、外语测试两项内容各按百分制评分,然后按比例折算为总评成绩(百分制),折算比例为:专业综合知识成绩占80%,外语成绩占20%。
各招生专业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对外语听力、口语和专业综合知识进行考核,一个专业不得少于3名专家,同时要有工作人员认真在“复试记录表”上做好面试情况的记录。
2015年云南大学在职人员硕士学位复试复试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