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将遵照“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的原则,采用“优先满足考生申请意愿,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对申请考生进行录取。
2、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向我院提交优先录取申请,经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即可“优先录取”。
考生须在8月10日之前,将填写好的《南通科院2015年普高注册入学优先录取申请表》一份(考生可以至我院招生网通知公告栏下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高考成绩证明材料以及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等材料通过EMS寄至我院招生办公室。
邮寄地址为:南通市青年东路148号南通科院招生办公室。收件人:沈老师,电话:。邮编:226007。
(1)荣获校级以上(含校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的考生; (2)在体育、艺术方面有特长,有专业等级证书或者在校级(含校级)以上体育、艺术竞赛活动中获奖的考生;
(3)在校级(含校级)学科竞赛、创新创造方面获奖的考生; (4)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5)有其他突出才能,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3、航空服务专业考生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则:报考我院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除须符合普高注册入学报名基本条件外,还需在7月15日-8月15日期间来我院参加专业面试,经面试合格后方可填报我院航空服务专业志愿,再按照本章程录取规则第1、2条所述之原则录取。报考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须满足如下专业报考条件:(1)具备良好的亲和力;(2)五官端正、仪表清秀、身材匀称;(3)女性身高 162 - 173cm, 男性身高 173 - 184 cm ;(4)标准体重公式(kg)=[身高(cm)-110]+10%;(5)每眼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无色盲、无色弱、无显斜;(6)面部、颈部、手部等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牙齿整洁;(7)无“X”形腿、“O”形腿、无四环素牙、纹身等形体特征;(8)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9)无精神病史及慢性病史、无皮肤病、无口臭、腋臭;(10)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4、计划调整: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对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5、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2015年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面向普通高中注册入学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