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六不准”规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录取考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具体录取规则和步骤如下:
1.考生总分的计算。考生总分=高中段学考(会考)折算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满分为370分。
2.拟录取与备录考生。按专业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以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数1:1.5划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其中1拟录取考生,0.5为备录考生。在名次排序遇成绩同分时,依次按文化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英语、语文、数学的成绩高低排名。
3.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公示。凡被我院拟录取与备录的考生信息,在本校招生网,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必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公示后如无疑义,学院按规定在4月15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
4.正式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省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并按省考试院相关规定进行操作选定录取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资格。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573-82751168。
2015年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